台積電提告正逢美台關係敏感 羅唯仁是英雄或叛將?
震驚各界的前台積電企業策略發展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攜帶2奈米以下製程相關機密文件,轉至英特爾(Intel)任職消息,台積終於出手正式提告。事實上,2025年11月中,已傳出台積正蒐證準備中,但始終未公開回應。
台積終出手 然結果是輕輕放下?
11月25日,台積聲明,將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對羅唯仁的訴訟,因其違反離職前所簽署的規定。然據半導體業者認為,羅唯仁10月底已至英特爾任職,雖先前由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(FTC)所提出的「禁止競業條款」(noncompete agreements)最終未施行,但以美國與台灣目前的關係,現下也沒有正式引渡條約。
並且,羅唯仁應也不會回台,英特爾向來守法,事前應已調查、審視過羅唯仁並未攜帶機密,而競業條款則待釐清下,此案甚難執行。
對比過去如梁孟松轉戰三星電子(Samsung Electronics)與中芯、或是蔣尚義2013年退休、2016年也赴中芯擔任獨董等種種事件,時空背景不同。羅唯仁一案是否涉及國安法,台積與政府單位至今未明確說明,「重重舉起、輕輕放下」機率應較高。經濟部則回應稱,將配合檢調確認。
羅唯仁所犯何事?,台積電為何提告?
台積明確指出,2024年3月間,將羅唯仁調任於「企業策略發展部」資深副總,部門性質為供董事長暨總裁諮詢的幕僚單位,職責上,無須再監督或管理研發部門事務。
然在轉任後,羅唯仁仍要求研發部門(註:此指職級在資深副總以下之同仁,並無監督、隸屬關係)召開會議,並提供資料,以了解正在研發中以及未來規劃之先進製程技術。
羅唯仁任職期間,即簽有保密條款,及離職後的競業禁止條款承諾離職後不為競爭之同意書。
台積也再度提及,法務主管事實上已有特地提醒相關事宜,並詢問離職後去向,羅唯仁回應將至「學術機構」任職,並未說明轉赴英特爾。
離職後,羅唯仁旋即前往英特爾擔任執行副總,而羅唯仁高度可能使用或洩漏、告知、交付或移轉台積營業祕密及機密資訊予英特爾,因此台積有採取法律行動(包含違約賠償)之必要。
涉及四方 執行難度甚高的複雜案件
延退8年、領取新台幣數億元薪酬,加上所持有的台積股票,羅唯仁身家至少20多億元,各界大多對其轉往英特爾決定,感到不解。
令外界驚訝的是,據台積所稱,羅唯仁其實蒐集了研發中的先進技術資料。
業界認為,羅唯仁此舉,不管是否至英特爾任職,長達1年半的準備時間,似乎也有些牽強。如果台積沒有一槍斃命的直接證據,或許羅唯仁也可解釋為,對於半導體研發孜孜不倦,不希望因為一年半的等待退休時間而荒廢,台積恐只能以違反競業條款提告。
競業條款係指企業與員工簽署的協議,限制員工在離職後一定期間、特定地區內不得加入競爭對手、創業或從事類似業務。
目前在美國,FTC於2024年通過「全面禁止大多數形式的禁止競業條款」的新規定,期提升勞動市場流動性、增加薪資競爭並促進創新,但之後遭德州法院裁定FTC逾越權限,並在企業與商會強力挑戰下阻止禁令生效,目前FTC也未上訴。
此政策大改革轉向為個案處理,也就是競業條款在美國仍有效。
只不過,美國各大企業高層技術研發主管挖角跳槽事件頻傳,如日前Meta重金挖走Open AI的研發人才事件,也未曾爆發洩密訴訟案件。
此外,半導體業者認為,雖然台積提告,但規模似乎不及先前的2奈米洩密案。檢調至今尚未廣發聲明是否拘提涉案被告及搜索住居,或有傳言稱,羅唯仁為美國籍且已回到美國,也就是說,即便台積提告,也找不到人與證據。
另一方面,事實上,美國與台灣、台積電與英特爾目前關係微妙。
羅唯仁事件鬧大,恐影響四方好不容易建立維繫的關係,目前美國與台灣也沒有正式引渡條約,羅唯仁應也不會回台「自投羅網」,此案執行難度與複雜度,遠大於過往案件。
台積電提告 英特爾如何回應?
英特爾執行長陳立武日前針對羅唯仁事件才表示:「這只是毫無根據的謠言和猜測,我們尊重智慧財產權。」
半導體業者則透露,英特爾向來守法,事前應已調查過,且與羅唯仁簽定工作合約,確定並未攜帶機密,而這也是英特爾或美系大廠一直以來的規定,雙方應會以競業條款為主,但「是非界線」有待釐清。
對比過去的中芯竊密、梁孟松事件,或是蔣尚義事件,時空背景不同,且爭議點為南韓三星與中國中芯,羅唯仁則是轉至美國英特爾,涉及國安法極為敏感,誰都不能保證挑起對立的結果,現下台、美的政經關係如此緊密,此案恐會輕輕放下。
退休前打入冷宮? 羅唯仁所為何來?
而究竟羅唯仁為何執意要去英特爾?顧不得晚節不保,且在台積20年重要貢獻瞬間抹消,半導體業者認為,羅唯仁不為錢,或許真如外界揣測,半導體為一生志業,在75歲高齡不得不於台積退休下,仍認為其能力可再創奇蹟、史上留名,奉獻所學,回歸至曾任職18年的英特爾。
此外,台積在其退休前的所謂轉調,或對羅唯仁而言,是不尊重且是變相的「冷宮」。
責任編輯:何致中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