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DRAM標準規格問世後,馬上改變產品的市場競合規則。
DRAM有JEDEC(Joint Electron Device Engineering Council)制定的規格,各公司的產品在電壓、頻率、訊號序列、I/O管腳等定義是完全相同的;也就是說,把模組條上的一顆DRAM置換成另外一家公司相同規格的DRAM,理論上是可行的。
所以產品的競爭領域就只侷限在產品推出的時間、成本(製程和良率)和可靠性上。
先推出的新標準規格產品雖然市場較小,但享有較高的溢價;用較先進的製程來生產相同規格產品的成本顯然較低。這兩個因素是產品規格標準化後產生的內建機制,迫使各廠商奮力研發新製程。
市場面上產品規格的統一標準化,意味著產品的大宗商品化(commoditization)。大宗商品市場的特性是供應商與顧客的交易程序簡單、但是黏著度不高。由於同質商品流動性高,而且與計算相關的系統應用對DRAM的使用量很有彈性—當DRAM佔成本比例時就少買些,所以市場對供需平衡的敏感度極高。
大宗商品的價格起伏幅度極大,這也解釋為何記憶體市場經常性的面臨一歲一枯榮的景況。
由於大宗商品的產品價格是主要的競爭因素之一,較低的價格讓應用方的系統成本也隨之降低,銷售量變大,反過來回饋到DRAM市場變大。此乃大宗商品特性所帶來的良性循環。
在產業的價值鏈中儘可能的增加企業加值節點,以增加企業的競爭優勢的策略,稱為垂直整合。過去很多電子、通訊廠商採用這個策略因而進軍半導體產業,早期的有如AT&T、IBM等,授權技轉給台灣的RCA也是一家系統公司。包括日本全盛時期的NEC、東芝(Toshiba)、日立(Hitachi)、富士通(Fujitsu)等,以及南韓三星電子(Samsung Electronics)、樂金(LG)、現代(Hyundai)原先都是系統公司,也都是依這思路進入半導體領域。
DRAM有規格標準之後,相關的上下游零件—譬如CPU與DRAM,乃至於與系統之間就不需要有密切的合作,雙方一切照標準規格操課就行了。此導致一個重要的產業結構的變化:上下游垂直整合失去策略優勢。所以在DRAM環節的廠商可以專心致力於單一產品的量產,追求規模經濟。由較大營業額產生的較大利潤可以支援獨立的製程研發,進一步拉開與競爭對手的技術差距,整個產業慢慢往寡佔的方向演變。
甚至只是「類標準」都有可能啟動相近的產業正向循環。記得PC是如何快速崛起的嗎?
IBM首代PC問世後,第二代、第三代的PC XT、AT業界就有IBM compatible的類標準產生。這一方面是由於IBM在產業前期的主導地位,也因為在硬體方面英特爾(Intel)近乎壟斷的供應與微軟(Microsoft )Windows OS在軟體方面的強勢崛起。框架邊界的明確定義,促使與之協作各式零組件規格的迅速明確化,協力廠商可以立即專於注於單一產品的優化而建立規模經濟,整機的價格可以持續降低,再次擴大系統以及零組件的市場規模,這也是台灣半導體及電子與通訊系統製造業早期發展的契機。
抽象地來說,規格化提供產業鏈各價值環節的連接標準規格,弱化垂直整合優勢,這使得單獨的產業鏈價值環節有生存的可能。
當個別產業鏈價值環節專精於單一產品的生產,規模經濟得以建立。對於半導體產業而言,與系統製造業可以垂直分工是重要的一步。可以垂直分工意味著可以分取較多的利潤,進而投入尖端製程的研發,這對於半導體產業的發展、茁壯至關重要。由產業的發展歷史中也可以看到,原先由系統業者藉垂直整合伸向半導體業者幾乎全多褪去,僅存的也在努力剝離系統業務與半導體業務之間的關係。
這是已發生過的產業歷史。
現為DIGITIMES顧問,1988年獲物理學博士學位,任教於中央大學,後轉往科技產業發展。曾任茂德科技董事及副總、普天茂德科技總經理、康帝科技總經理等職位。曾於 Taiwan Semicon 任諮詢委員,主持黃光論壇。2001~2002 獲選為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監事、監事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