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台灣,很多人都認為政府少管點,效率就會好一點,「扯淡」的言論不時可見;但實務上,中央政府透過稅制上的優勢分配,掌握了絕大部分的資源,地方政府大多得仰中央鼻息,才能勉強維持財務上的平衡。再以推動產業的「上千億科技預算」為例,分配的權力也在中央,而中央部會更透過財團法人、公協會這些外圍團體來推動,這種「重鹹」模式,不僅僅招式用老,而且已經再三被證明是沒有效率的作法。
政府透過積極性的措施,帶動關鍵產業的發展,這與1929年的美國大蕭條時期,政府透過大規模舉債、擴大公共投資,且獲致豐碩的成果經驗有關。但兩者之間的差異,在於芝加哥學派的大老們認為,在大蕭條時期這樣的做法有其必要,但時間軸拉長之後,就應該有退場機制。
台灣的問題是,想發展產業時,就拿出「大政府」的重鹹口味,明明應該退場時,一邊執行重口味的政策,一邊還一再地放任媒體「扯淡」,導致整個國家的戰略失衡,也沒有太多的政策討論空間。
每一次政黨輪替,我都希望看到經濟政策的辯論,但看了幾次輪替,感覺上卻差不多,難道我們黔驢技窮,老狗再也玩不出新把戲嗎?